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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抵押,怎样区分权利人和义务人?

时间:2024-12-31|栏目:杭州刑事律师|
房屋抵押人的权利有:1、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,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;2、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;3、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;4、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。房屋抵押人的义务是保管义务,即妥善保养,维护抵押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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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物权法》、《担保法》规定: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设立抵押权时,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。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(一)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;(二)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;(三)抵押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状况、所在地、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;(四)担保的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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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房地产抵押登记,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后,依照法定的程序申请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,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所作的记载。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。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,如果房地产权利人设定了抵押权,其所有权上就会留有瑕疵,只有通过登记制度公示之后才能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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